在 Sybase Central 插件中,可以复制现有的数据库对象,然后将其插入同一数据库或完全不同数据库中的其它位置。
要复制对象,请在 Sybase Central 的左窗格中选择对象,然后将其拖到相应的文件夹或容器中;或者,复制对象,然后将其粘贴到相应的文件夹或容器中。这样,一个新对象就会被创建,并且原始对象的代码将被复制到新对象中。在同一个数据库中复制对象时,必须将新对象重命名。
还可以将对象粘贴到数据库中的其它对象上。例如,如果将某个表粘贴到某个用户上,就会授予该用户访问该表的权限。
在 Sybase Central 中,当从以下列表复制任何对象时,该对象的 SQL 将被复制到剪贴板上,之后可以将其粘贴到其它应用程序(如 Interactive SQL 或文本编辑器)中。例如,如果在 Sybase Central 中复制某个索引,然后将其粘贴到文本编辑器中,则会出现与该索引相应的 CREATE INDEX 语句。可以在 SQL Anywhere 插件中复制以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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