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 CREATE 权限受 dbspace 支持。CREATE 权限允许用户在指定的 dbspace 中创建数据库对象。可以通过执行 GRANT CREATE ON 语句授予 dbspace 的 CREATE 权限。请参见GRANT 语句。
Dbspace 权限具有如下性质:
试图用基础数据创建新对象的用户必须具有放置基础数据的 dbspace 的 CREATE 权限。
即使已发出 GRANT CREATE ON 语句,用户(被授予者)也必须具有 RESOURCE 权限才能创建新数据库对象。
放置于特定 dbspace 中以及需要 CREATE 权限的对象的当前列表包括表、索引、文本索引和实例化视图。诸如普通视图和过程的对象没有任何基础数据,因此不需要 CREATE 权限。
可以直接授予用户 CREATE 权限,也可以通过成为已授予此权限的组的成员继承此权限。
可以授予 PUBLIC 对特定 dbspace 的 CREATE 权限,在这种情况下,拥有 RESOURCE 权限的所有用户也可以在此 dbspace 上创建对象。
新创建的 dbspace 将其 CREATE 权限自动授予 PUBLIC。
可以撤消权限,例如,在试图保护 dbspace 安全时。也可以管理内部 dbspace(系统和临时)的权限以控制访问。
创建本地临时表不需要任何权限;dbspace 权限不影响创建本地临时表。但是,创建全局临时表需要对临时 dbspace 的 RESOURCE 权限和 CREATE 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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