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对象级特权,从而允许访问特定的对象,如表、视图、过程、序列或 dbspace。您可以按用户、角色或者数据库对象来查看和更改特权。
前提条件
要授予对象级特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您是要授予特权的数据库对象的所有者。
您已被授予该特权,并对其具有管理权限。
您具有 MANAGE ANY OBJECT PRIVILEGE 系统特权。
上下文和注释
为角色授予特权时,角色成员将继承所授予的特权。
在 Sybase Central 中,使用 [SQL Anywhere 16] 插件连接到数据库。
在左窗格中,双击 [用户],然后选择一个用户。
在右窗格中,单击相应的特权选项卡。例如,要针对表授予特权,可单击 [表特权] 选项卡。
该表将列出已显式授予用户的特权。
右击窗格中的任意位置,然后单击 [新建] » [特权]。
选择要对其授予特权的数据库对象,然后单击 [确定]。
数据库对象将作为行添加到选项卡中。缺省情况下将授予数据库对象的所有特权。
(可选)要修改为用户授予的数据库对象特权,请在相应 [特权] 选项卡上所显示的表中单击相关单元格(请参见单元格定义图例)。
复选标记表示向用户授予特权。带加号 (+) 的复选标记表示向用户授予特权并允许用户将相同的特权授予其他用户。带加号 (+) 的复选标记等效于执行含有 WITH GRANT OPTION 子句的 GRANT 语句。
在 [表特权] 选项卡中,选择一个表后,相应的 [列特权] 表将出现在下方。对列特权进行修改将导致 [表特权] 表中出现 [已授予列特权/已使用授权选项授予列特权] 图标。修改表特权将会影响到是否能够授予特定的列特权。
要撤消更改,可选择 [特权] 选项卡中的一行或多行,然后单击 [编辑] » [撤消]。
要打开或关闭 [图例],请单击 [文件] » [显示图例]。
单击 [文件]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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